探究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
习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环境。”今年“两会”习总书记说,法制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要创造良好法制化环境,就必须摆正位置,勇担使命,精准服务,建言献策,全力以赴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打造法制化环境新常态。
一、高点站位,树立责任意识,勇担历史使命不缺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形势下,法律顾问渐成政府“标配”,成为新常态。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重任千钧惟担当”,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进程中,政府能选择我们作为法律顾问,这是高度的信任,更是使命的委托,政府寄予厚望,我们要树立大局意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服务政府,有效推进市政府各项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树立担当意识,要勤勉履职,主动作为,发挥自身优势,善谋勇为,决不站着位子不干事; 树立奉献意识,要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真正的用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精准定位,摆正自身位置,做好本职工作不越位
政府法律顾问关键是在顾问,当好参谋,只有摆清自己的位置,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才能履行好职责。一要认清政府与法律顾问的关系。法律顾问是服务者、参谋者,所以法律顾问不可干预政府的行政工作,更不能代理政府行政。二要认清法律顾问的角色定位。法律顾问不是“花瓶”,而是政府实实在在的参谋导师,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从实务操作角度及立法技巧方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才是法律顾问的角色设定。第三,认清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不能迷失自己,要客观面对荣耀的光环,时刻注重自身的言行,不能借助政府光环谋取私利,更不能言行不当损毁政府形象,要树立风险意识,时刻谨记自身职责。
三、立足本位,提升法律素养,坚守法律原则不错位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社会维权意识增强,但维权方式五花八门,特别是在当前群访事件仍处于高发的新常态下,干群关系紧张,政府信任危机频现,作为政府的‘外脑’,法律顾问应该时刻保持立场上的客观中立,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能出现失误甚至丝毫误差,这都要求政府法律顾问要有很高的法律素养,要在提高颜值上下功夫。政府法律顾问也应对公权力坚守程序合法原则,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
四、主动换位,深入政府工作,把握发展方向不偏位
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和法律事务工作的结合点,法律顾问工作要自始至终地体现为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服务和把关的宗旨。政府法律顾问必须要先站在政府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律意见,绝不能单纯地就法律论法律。顾问不仅应发挥自身优势,还应发挥顾问团的“团商”优势,更应发挥顾问背后团队的优势。不仅做到个案案结事了,还应做到群体案件第三,熟悉政府机关工作程序。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有一套沿袭承继的工作程序和规则,要请示、汇报、开会、讨论、决定,法律顾问不能一厢情愿要求政府立即作相关决定,更不能自作主张替政府向当事人妄下决断,而是按照程序稳步进行,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应当不断拓展法律知识,提升专业水准,提升综合素质不仅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更需要的是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对政府的情况的正确把握以及对法律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因此,新形势下,只有树立全局意识,找准自身定位,把握法律原则,积极主动有为,不断研究探索,逐步提升能力,才能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进程中,高点站位,立足本位,精准定位,服务到位,全方位打造法律顾问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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